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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簡介】2023年底,臨清市消費者協會接到一起因美容店退費引發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反映其在某女子會所花費2000元購買美容、肩頸等身體相關護理套盒,后期服務過程中該店鋪負責人誘導來電人消費20萬余元,并告知每次護膚服務花費3000元至5000元不等,來電人表示僅享受幾次服務,并認可2000元的服務與消費,來電人要求退還剩余費用。
【處理過程及結果】接到投訴后,臨清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調查,該情況屬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調解最終達成一致,由美容養生店向當事人趙女士退還剩余費用,共計14.5萬元整。
【案例評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等相關規定。該美容店為了自身利益,誘導消費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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