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通訊員 王希玉 李言輝
生態環境關乎民生福祉,綠水青山需要司法護航。近年來,莘縣人民法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書寫環境資源審判優異答卷,助力轄區生態環境“顏值”和群眾“幸福指數”同步提升。
扛牢責任,打好環資審判“主動仗”
為健全工作體系,該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副院長為副組長,相關庭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環資審判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掛牌在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由行政庭負責集中管轄重點生態區域以外的環資案件。主要管轄環境資源保護相關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實現環境資源類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集中管轄模式。組建專門環資審判合議庭,合議庭成員由來自行政庭、民庭、刑庭、派出法庭的6名經驗豐富的法官組成,為環資審判工作取得實效提供了穩定的審判隊伍。
近年來,該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依法審理好各類環境資源案件,采取公開審判、集中宣判等形式,審理一批涉及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類型的案件,通過公正裁判回應群眾期待。今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涉環境資源案件89件,結案81件,審限內結案率98.75%,居全市第二位,平均結案時間41.89天,居全市第一位,案件質效位居全市前列。
協調聯動,擴大環資治理“朋友圈”
近日,該院聯合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莘縣分局召開“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座談會。會上,法院工作人員結合工作實際,選取涉環境資源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幫助企業明確今后環保工作方向和重點,為守護生態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近年來,該院積極探索構建“法院+”多元解紛機制。深化協同聯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到重點企業開展環保法律服務活動;與縣黃河河務局座談,探討交流涉黃河環境資源案件的行政執法、強制執行、巡回審判、司法修復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
與此同時,該院聯合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莘縣分局,每季度開展一次“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活動,教育、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積極踐行綠色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理念,立足審判職能,豐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內容,讓司法實踐和企業環境資源保護意識形成良性互動,助力企業綠色健康發展。
創新方式,尋求環資修復“最優解”
近日,該院在審理兩起非法捕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時,督促被告人積極履行義務,并聯合縣檢察院、縣農業農村局共同開展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在徒駭河放生3萬余尾魚苗,以“放魚養水”的形式,改善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真正做到了懲治犯罪、保護環境、賠償損失“一判三贏”。
環境資源類案件不能一判了之,生態環境修復才是終極目標。既要讓違法者受到懲罰,又要將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融入其中,替代性修復是環境資源類案件責任主體承擔責任的重要方式。為此,該院深入推進修復性司法,筑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屏障,堅決用法治力量守護莘縣的“碧水藍天”。積極探索構建“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機制和審判結果執行機制,使被告人在承擔相應刑事責任的同時,通過“勞務代償”“補種復綠”“野生動物救助保護”等多種方式承擔責任。
延伸職能,唱響環資保護“主旋律”
近日,該院邀請莘縣新城高中40余名師生旁聽了一起環境資源案件的庭審全過程,讓學生們體驗了真實的環資案件庭審現場,零距離接受了一堂生動的環境保護法治教育課。
該院堅持靈活運用現場普法、新媒體宣傳等形式,推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以案釋法、以案普法。今年以來,累計發放環資法律宣傳資料2萬余份,接受群眾環資法律咨詢1000余人次。
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楊斌表示,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創新,多元協作,不斷夯實環資審判工作,辦好生態環境“小案件”,撬動綠水青山“大民生”,讓綠色成為莘縣高質量發展的靚麗底色,以法治之力推動美麗莘縣建設不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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