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企業環保守法意識,對環境違法行為形成震懾,市生態環境局對查辦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
案例一、冠縣諾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2024年3月23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2023年6月30日的采樣檢測報告僅檢測臭氣、顆粒物,未按照排污許可證檢測要求檢測氨(氨氣)、硫化氫。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已責令整改,并處罰款2萬元。
案例二、莘縣明陽家具制造有限責任公司:該單位環評文件廢氣監測計劃為1次/季度,2024年4月15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缺少2024年第一季度廢氣自行監測報告,未按照規定開展廢氣自行監測。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莘縣分局已責令整改,并處罰款3.5萬元。
案例三、高唐縣同源水務發展有限公司:2024年5月9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廢氣自行監測,聊城市生態環境局高唐縣分局已責令整改,并處罰款3.3125萬元。
下一步,生態環境監管部門將持續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各單位要增強排污管理責任意識,重視自行監測工作,嚴格執行環境管理要求,落實好環保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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