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希玉 李言輝
近年來,莘縣人民法院聚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發揮審執職能作用,圍繞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普遍性、苗頭性問題,堅持能動履職,持續做好審執“后半篇”文章,充分運用司法建議為社會綜合治理“把脈開方”,切實以“審判之力”助推社會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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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對打字復印社從業人員監督管理的司法建議,我們完全贊同接受。”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給莘縣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復函中這樣寫道。
2023年9月份,莘縣人民法院刑庭在審理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組織尋釁滋事、催收非法債務案件中發現,被告人白某某等人在打字復印社印制帶有侮辱性語言的條幅用于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案件審理完畢后,惡勢力受到法律嚴懲,但執法監管漏洞依然存在。為此,該院向縣市場監管局制發司法建議,建議其充分發揮信息大數據平臺、社區網格員的優勢,規范條幅、標語等文化宣傳品制作辦法,嚴禁制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宣傳品,發現苗頭后及時制止,力爭從根源上鏟除涉黑涉惡問題滋生土壤。
收到司法建議后,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召開專門會議,針對司法建議書提到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訓,并通過加大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聯合執法等有力措施加以改正,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對癥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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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后我該怎么拿到補償呢?”“我在單位干了二十多年,一直未給繳納社保,我以后的生活怎么辦呀?”
近年來,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對此,莘縣人民法院就加強勞動爭議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工作向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增強企業的依法用工意識。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司法建議后,立即成立工作專班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梳理,進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強監管,從源頭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矛盾糾紛,筑牢職工權益保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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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楊,這些田可都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是我們老百姓的飯碗啊,出租給別人搞非農建設是違法的。”面對出租人楊某對耕地“非農化”的不解,莘縣人民法院燕店法庭庭長王英民耐心地解釋道。
2021年5月,楊某將包括4畝耕地在內的8畝空地出租給杜某用于堆放工程設備。次年6月,屬地資規所責令楊某立即整改非法占用的4畝耕地,并將耕地恢復原狀。后楊某要求杜某搬離案涉場地,雙方就騰退耕地引發的搬遷損失產生糾紛。莘縣人民法院在依法審理后,以司法裁判表明對亂占耕地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立場。
為推進類案源頭治理,莘縣人民法院燕店法庭向轄區資規所發出司法建議,聯合排查出類似問題16宗。為確保司法建議落到實處,燕店法庭多次就整治問題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并會同屬地政府共同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最終,包括36.17畝耕地在內的85.43畝土地全部整改完成。
“司法機關的參考性建議,其實并沒有法律上的強制約束力,但這次建議很快被有關職能單位采納,并達到了‘藥到病除’的良好效果。作為法官,我感到很欣慰!”王英民感慨地說。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下一步,我們將不斷加強司法建議的精準性和可操作性,以深化訴源治理為導向,以堅定的原則、柔軟的手段、商量的口吻,就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更具針對性和可行性的高質量建議,善用、活用司法建議這一柔性制度,切實以司法建議‘小切口’做好推動社會治理‘大文章’。”莘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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