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 日前,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新修訂的《軍事立法工作條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深刻總結新時代軍事立法工作實踐經驗,按照新修改的立法法,對軍事立法工作制度機制作了全面系統規范,對推動軍事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推進依法治軍戰略貫徹實施,促進全面加強軍事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條例》共13章85條,明確了軍事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規定了制定軍事法規、軍事規章的權限;規范了制定軍事法規和軍事規章的規劃與計劃、立項、起草與呈報、審查、決定與發布、備案、修改與廢止等具體程序,以及備案審查、清理匯編、適用與解釋、體例規范等相關制度。
2024-04-26 10:16:13
2024-04-26 09:59:47
2024-04-26 09:40:02
2024-01-26 09:11:53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聊城新聞網 2006-2023 版權所有 聊城市新聞傳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聯合主辦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37120180030 魯ICP備09083931號 魯公網安備 37150202000134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編號:115330086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魯)字第720號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663509279 舉報郵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