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聊城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執行新政策,分時時段由原來的“峰、谷”2個時段調整為“深谷、谷、平、峰、尖峰”5個時段,新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22元至0.888元不等。
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對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區、農村社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直接抄表和收費到戶的電動汽車充電樁,調整了時段劃分和電價標準,居民用戶可自愿申請執行峰谷分時,申請后次月生效,1年內不作調整。
對用戶來說,新政策的夜間低谷時段(23:00-7:00)與原政策的谷段(22:00-8:00)基本一致且電價相同,大部分白天時段的充電電價下調,特別是10:00-15:00的谷段和深谷時段的電價下調至每千瓦時0.385元和0.222元。
從時段劃分表來看,9月—11月的深谷時段為11:00-14:00,12月的深谷時段為12:00-14:00。習慣在這個時段充電的用戶,相較不分時,每千瓦時可省0.333元,已選擇分時的用戶,每千瓦時可省0.163元。
據國網聊城供電公司營銷部智能用電專責汝銳銳介紹,截至記者發稿時,在聊城供電公司報裝接電的居民私人充電樁10304戶。居民電動汽車新分時電價政策的實施,能夠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有利于新能源消納和能源保供工作。隨著個人充電樁的逐年增多,執行分時電價對電力供需、新能源消納的正面影響還會進一步擴大。
想要執行新分時電價政策的電動汽車用戶,可以下載“網上國網”App申請或去供電營業廳直接申請。
記者 顏莉 張新建 通訊員 趙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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