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岳耀軍)為塑造整齊美觀、格調高雅的城市風貌,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2月15日至5月24日,聊城市城區將開展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整治提升百日攻堅行動。
據了解,整治行動重點包括依法拆除違法設置的建(構)筑物(含裙樓)頂部和超出頂部的戶外廣告設施、招牌;依法拆除中心城區違法設置的高立柱戶外廣告設施;依法拆除在橋梁體(含主橋、引橋和匝道)上違法設置的高立柱戶外廣告設施;依法拆除在高速公路和國道、省道、縣道及其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不符合非公路標志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依法拆除存在內容不符合規定的、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等10項內容。
我市將通過市、區、街道三級聯動,積極動員違法設置人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采取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強制拆除等措施,對違法信息予以公示;對違法設置人信息予以記錄,作為今后申請設立戶外廣告設施的考量因素。
借助此次行動,我市將健全完善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嚴格審批、跟蹤監管、動態巡查、違法必拆等措施,實現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整體規范化、設置精品化、管理常態化的目標,把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打造成城市亮點工程。
2023-04-18 09:17:34
2023-04-18 09:12:24
2023-04-18 09:11:24
聊城新聞網 2006-2023 版權所有 聊城日報社/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聯合主辦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7120180030 魯ICP備09083931號 魯公網安備 37150202000134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115330086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魯)字第720號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663509279 舉報郵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