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岳耀軍) 1月7日,聊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聊城市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決定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張貼標語、散發宣傳單、發布公眾號、新聞廣播等方式,加大文明過節、保障安全的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要落實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做好轄區范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到村、社區、小區物業等基層單位,動員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參與并宣傳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各級公安、應急管理、行政審批部門要制定方案,加大執法力度,依據各自職責推進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要強化督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和各級公安、應急管理、行政審批部門要成立專項工作組,調度推進落實我市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于責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引發不利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2023-04-18 1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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